| 克旗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履行检查职能,多措并举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内部形成预防工作的整体格局。该检察院成立预防领导小组,由分管检察长任组长,反贪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在反贪局内部设专职预防员,形成“预防大格局”,建立和完善了内部预防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检察预防资源;建立预防部门与侦查、公诉、侦监等部门的联系协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根据各部门特点,确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挥检察机关的整体职能,增强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应。
建立联系制度,形成预防网络。该检察院积极与旗各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国有企业及案发单位开展联手预防,建立社会化大预防网络,实现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旗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与有关网络单位的横向协调沟通,协助其完善了预防职务犯罪的相关制度,根据各部门的业务性质,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对策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了职务犯罪预防外部工作机制。
突出“三项”预防重点,找准预防工作切入点。该院立足自身查办案件的工作职能,从所查办的案件中找准预防工作的切入点,突出“三项”预防重点。一是强化行业预防。继续加强对土地、交通、金融等犯罪高发领域的行业预防,不断拓展对文化、科技、教育等新兴行业的行业预防领域。在行业预防工作中,进一步完善信息交流、警示教育、对策研究、案件剖析等制度。二是切实搞好个案预防。对本院办理的有一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逐个进行剖析,有针对性地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积极作用,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扩大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进一步加强与旗交通局、城建局的沟通、联系,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加强对工程建设中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防止出现违规操作行为。(文/张启斌 谷海飞 宗金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