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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城乡一体化建设,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关键。在3年内要从农村每年转移出3万人就业,不难看出,这转移出去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劳动力,而是从根本上通过减少农民来富裕农民,是文明新风的催生,是城乡贫富差距的缩小,是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的和谐交融。
(五)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部建设,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优质、就近、便捷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解读:劳动保障工作事无巨细,更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市把劳动保障工作覆盖面由街道扩大到乡镇村落,要求的是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这充分体现出政府亲民的情怀。
(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采取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形成"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
解读:向所有困难群众伸出就业的援助之手,一直是我市近年来所积极倡导的。通过采取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说明我市建立的"就业援助制度"已深入人心,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与援助。特别在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方面,摸索出更加成熟的经验:"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模式,更加切合实际,并行之有效。
(七)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按规定的比例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从2008年起,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安排部分有大学学历的残疾人到事业单位就业。
解读:残疾人是困难群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更不容忽视。从2008年起,我市将通过公开招考等形式来安排部分有大学学历的残疾人到事业单位就业,这充分体现出党和政府公开、平等的工作作风,也为残疾人就业带来了佳音。
(八)高度关注失地农民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体系,享受现行各项优惠政策。
解读:"失地农民"是时代发展的新产物。失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问题一直是市委和市政府所关心和关注问题。将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纳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体系,享受现行各项优惠政策,来切实帮助失地农民解决就业问题,这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失地农民确实在给予"高度关注"。
(九)确保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从2008年起,确保我市最低工资水平略高于自治区确定的标准。
解读:近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相应的提高。让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使企业困难职工的生活得到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所在,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使然。 (文\魏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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