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11月24日电
(记者裘立华)国家开发银行23日在浙江台州与台州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微小企业贷款项目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国家开发银行正式启动了"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
同一天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这个协议的还有内蒙古包头市商业银行,这两家银行为国家开发银行选中的首批合作开展微小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机构。
"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主要是国家开发银行借鉴、引进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在东欧和前苏联地区推动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的成功经验,利用开发银行自有资金招聘国际一流的微小企业贷款专家队伍,为参与此项目的地方金融机构提供长期无偿的咨询服务。
微小企业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解决社会瓶颈业务领域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开发银行浙江分行行长徐勇说:"原来的项目贷款主要是强国,而现在为成长性的微小企业服务,则是为了富民。"
据了解,在"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实施"中国商业可持续微小企业融资项目",将对地方金融机构投入巨额技术援助,为全国的地方金融机构培养近万名微贷款业务信贷员,各个省份都将有地方金融机构参与项目的实施。
根据预测,到"十一五"末,这些地方金融机构每个月将为10多万个体经营者和微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平均单笔贷款金额4万左右,单笔最大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为推动开展微小企业贷款业务,今年7月中国银监会专门出台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世界银行和德国复兴贷款银行等国际组织也对国家开发银行的项目给予支持,其中世界银行将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1亿美元的长期贷款和少量技术援助贷款,德国阜新贷款银行也将提供5000万美元的长期贷款和300万欧元的赠款。
国家开发银行首席顾问埃维拉女士说,目前中国大约有1亿多家小企业面临贷款难问题。(完)